纪委(监察审计室)职责

 

一、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法规、政策的揭发、检举、控告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负责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

三、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党风党纪教育,行政法规教育。

四、负责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职称评聘、招生等工作以及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大型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大额物资采购、重要经营项目承包的竞标监督。

六、负责学院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财务收支效益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

七、负责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对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

八、负责对学院有经济责任的单位领导人、校办产业、经济实体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

九、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效益审计,后勤实体和校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报表及关、停、并、转时清产核资结果审计。

十、完成院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