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一、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和党委会的决议制定人事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要点,提出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学院人员编制,负责机构设置的调查论证和上报审批。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录用、调配、考核和奖惩工作。

四、负责办理师资引进、培养和出国人员的审批。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

六、监督和检查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请假事宜。

七、掌管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的审批工作,办理教职工定级晋级等工资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办理教职工的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手续。管理人事档案等。

九、办理工勤人员的考工定级工作,审批临时工用工计划和临时工工资。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