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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务员面试公众可旁听 4月22日至24日,山东省2008年公务员面试将如期进行。如何确保公务员面试的公平公正?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08年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面试中首次引进旁听制度,邀请社会人员和新闻媒体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所穿服装不得体现职业特征 考官面试前1小时抽签确定 省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同步进行。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的方式集中进行。面试考评组由主考官、考官、监督员、考场协调员、计时员、计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纪检部门统一选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含用人部门考官1人)。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必须获得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考评组考官每半天轮换一次。主考官、考官所在面试考评组,于面试开始前1小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同一个招考职位不能在一个半天面试完毕的,考评组考官不轮换。 面试考场内设旁听席 面试考场设旁听席,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社会人员和新闻媒体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省级机关通用和专业面试试题,均按照每半天使用1套、总量备用1套的数量命制。面试开始前,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试题使用顺序。试题的交接、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市级及以下机关面试与省级机关面试同步进行的,如需使用省统一命制的面试试题,应提前预定试题使用数量,并按省级机关面试确定的具体时间、抽题顺序使用试题。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资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半天的面试全部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离开面试考场,不得与无关人员进行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测评标准”、“面试题目及答题标准”等与面试相关的内容,在封闭面试期间,考官得接待来访,不得私自外出,个人所带通讯工具应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另外,根据安排,4月22日至24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特点的专业性试题两部分,通用试题占70%,体现部门职业特点的试题占30%,均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0%、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占20%、言语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15%、专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
(消息来源:山东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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