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关于申报200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0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年度受理2005年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申报。2004年以前取得的应用类研究成果也可申报,但须附有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及相关材料。
  • 二、今年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一式3份,并附参评成果一式2份。有关表格可从教育厅科研处主页(http://202.194.64.17)下载。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 三、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如第一署名人系我省高校以外人员,在其出具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表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 四、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的研究成果。
  • 五、项目收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每个项目收费100元。
  • 六、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科研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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